“3·15”晚會曝光,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國家藥監局近日表示,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
“掛證”又稱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給別的企業,以獲取相應報酬。具體到執業藥師,根據相關規定,藥品經營企業代表人或負責人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近年,我國執業藥師注冊數量持續增加,2013年僅10.8萬人,2017年增至40.8萬人,但藥品零售店數量已超過45萬家,再加上眾多醫療衛生機構,即便按照1∶1的比例進行配置,執業藥師數量仍存在較大缺口。有些人因此看到了牟利空間,藥師在一處工作,另一處“掛證”,可以多賺一份錢;而省去正式聘用,企業也可以大幅節約成本。不獨是執業藥師證,在其他一些資格證領域,此種現象也存在。
“掛證”最大的問題,在于將專業資質交給了不專業的人,由此可能產生不負責任的行為。醫藥領域很典型,倘若僅憑幾張藥師證,誰都可以來買賣藥品,其結果勢必是藥品亂賣濫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不合理用藥已成為當今全球的第四號殺手,全球1/3的病人死亡原因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不合理用藥。美國每年與藥物不良事件相關的費用達1360億美元,比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的支出還要高。因此,我國對處方藥進行嚴格管制,由醫師開具處方,藥師審核放藥。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當藥師發現處方不合理,還應該拒絕調劑。“掛證”之舉,顯然破壞了對藥事服務的管制程序,也不利于藥師承擔自身的職責。
發達的藥事服務,離不開執業醫師,更離不開執業藥師。在某種程度上,執業藥師相當于藥品安全治理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建好了,藥品服務才能做好。“掛證”從本質上體現了職業供需結構失衡:首先是執業藥師的數量不足。這就要加大職業培養力度,通過提升執業藥師的社會地位和薪資水平,吸引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加入到這一隊伍中來,彌補目前的人才缺口。其次是執業藥師的質量不高。藥師職業被許多人詬病沒有吸引力,是因為它本身的知識含量不高,只能給醫師打打下手。而在國外,藥師是具有單獨處方權的。這就需要重塑職業內涵,不僅重視技能培訓,更要重視知識價值,激發藥師們的職業自豪感。
“掛證”銷蝕了藥師這一職業的含金量。杜絕“掛證”現象,才能真正讓有實力的執業藥師持證上崗,真正為大眾提供用藥指導。因此,對“掛證”的藥店和藥師,必須進行嚴格管制,讓不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正如國家藥監局此次表態,對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的,應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形成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于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應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對外公示,并將其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總之,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才能讓“掛證”慢慢消失,才能讓藥師煥發職業尊嚴,才能促進藥事服務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