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日至3日第13屆夏季大連達沃斯論壇上,參加“如今的影子銀行”分論壇的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黃益平教授發言指出,2019年初中國影子銀行規模達到了60萬億元人民幣,幾乎占據整個銀行業50%的貸款比例;認為中國影子銀行大都是想繞過法律法規,把表內交易變成表外交易等因素所致,并指出對影子銀行監管刻不容緩,稍有不慎就會危及中小企業。
所謂影子銀行,通常地說就是銀行的影子,它具有銀行的信用功能和信貸擴張功能,而又不受正規金融監管機制的管控和約束,資金流向隱蔽。至2019年初,我國影子銀行規模高達60萬億元人民幣,占2019年5月末銀行機構貸款總額144.31萬元的41.6%,占上半年社會融資規模總額211.06萬元的28.4%。2008年美國次貸金融危機以及我國前幾年金融市場亂象引發的資金脫實向虛和空轉套利等亂象,都閃耀著影子銀行的身影。
從我國當前金融運行現狀看,影子銀行雖然對金融緊縮政策、利率限制等導致銀行信用中介功能下降起到了一定積極有效的功效,讓更多有融資需要的企業或個人獲得了融資滿足,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資金供需矛盾,對實體經濟發展、正規金融機構及民間金融組織帶來了豐厚的回報,但從更全面、更深層次看,影子銀行在我國依然存在較大的風險。
一是影響了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嚴肅性、準確性及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因為影子銀行更多成分是為利而生的,具有天然的叛逆性,他們往往不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回事,甚至于我行我素,只要有利可圖,便不惜違法違規。二是容易導致各類風險的相互傳染,最終有可能誘發金融危機。因為影子銀行與正規金融機構、非正常金融機構相互交織,其間的利益盤根錯節,很難對其進行精準有效的監管。三是容易引發金融機構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尤其會沖擊正規金融機構的經營堅守。四是加劇金融市場亂象,有可能增加金融監管的難度。
針對目前我國影子銀行實際及其有可能帶來的金融危害,筆者認為對影子銀行監管絲毫都不能放松,更不應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具體說,應從四方面繼續加大對影子銀行的監管:
其一,將所有影子銀行納入有效監管范圍,不留任何監管死角。
其二,及時研究和推出影子銀行風險隔離機制,提高金融監管的嚴密性。要求所有從事影子銀行活動的金融組織,尤其是銀行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風險“防火墻”,防止影子銀行風險的相互傳染,有效隔離影子銀行和正規金融體系之間的風險,也便于監管機構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提高對影子銀行監管的有效性和嚴密性。
其三,集中力量加強對社會金融監管,為控制影子銀行無序擴張營造有利環境。目前我國影子銀行無序性和膨脹性主要集中在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及社會金融活動中,比如小貸公司、典當行及民間借貸活動等等。由此,應切實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的管理,合理控制融資渠道和比例,限制杠桿率,及時糾正違規經營行為,并將民間借貸活動納入有效監管范圍。
其四,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統計監管,為監管提供準確的決策依據。應將影子銀行納入金融統計范圍,及時健全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制度;并建立好社會信息監測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完善風險應對預案,有效化解風險,將影子銀行引向健康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