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網消息,1月9日,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的《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這部地方性法規,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這個地方性法規真的很貼心。總是說,孝順父母是最重要的事,但現實中,為生計忙碌的獨生子女,就連回家多看看老人,都成了一件奢侈之事,更遑論在老人生病住院時陪伴左右了。一邊是抽不出空的工作,一邊是需要子女照護的老人。這對現實矛盾,幾乎沒有化解的可能。而有了20天的法定護理假,且還不占用年假,作為獨生子女,甚至也包括那些非獨生子女,便能擁有更加寬裕的時間,在最需要照顧的住院治療老人面前,盡到自己的孝道。
在國家立法框架下,地方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讓法律接地氣,有利于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條例》的出現十分及時。據國家統計局去年8月22日發布的報告,隨著老年型年齡結構初步形成,中國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2018年,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達到11.9%,0—14歲人口占比降至16.9%,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從成年型進入老年型,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嬗變,僅用了18年左右的時間。人口老齡化的加速,對于社會而言,意味著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壓力加大,對于個體和家庭而言,則意味著生活壓力增大。地方立法養老服務,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在應對人口老齡化課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總的來說,這部《條例》值得點贊,但也有些許先天不足。從立法位階看,地方性法規效力遠在國家立法之下。盡管《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出臺后,我國推行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的省市將達到16個,但地方性法規畢竟不是統一的國家立法。縱然在所處省市范圍之內,《條例》具有普遍效力,可以確保暢通無阻,可一旦離開本地,管不管用還難說。從長遠看,還需要在地方立法試水的基礎上,推進國家立法。
再從內容來看,這部《條例》也有提升空間。雖然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賦予了獨生子女護理假,但如何來保障這個假期的落實,還有很多功課要做。現實中,面對老人生病住院的緊急情況,子女往往是“不敢走”,也“不讓走”。值得借鑒的是,福建省地方立法明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的工資福利,人社或有關部門將責令限期給付,企業可能被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企業將會被列為工資支付行為失信單位。這些立法嘗試,也能給其他地方立法或國家立法,提供值得借鑒的思路。
無論從以人為本的角度,還是從應對老齡化社會的角度,給予獨生子女或非獨生子女護理假,都具有立法規范的必要。但是,僅停留于地方性立法,步子邁得還有點小。在改善養老服務、保障老年人權益上,還須國家立法 “換擋加速”,讓創新普惠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