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北京市郭某思減刑案聯合調查組公布了關于郭某思前科犯罪、多次減刑等問題的調查結果。在依法依紀、全面調查后,聯合調查組發現,監獄干警劉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親屬及有關社會人員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郭某思獲得減刑創造條件、提供幫助,涉嫌徇私舞弊減刑、受賄等犯罪。
這一倍受關注的案件有了說法,相關部門也已經對涉案人員采取措施,司法公正得以捍衛。不過,這并不是最終結論,聯合調查組將繼續深入徹查,切實維護司法公正。我們期待后續調查結果,期待更加權威且全面的調查結論,期待將法律正義維護到底。
正義不會遲到,瀆職必受嚴懲。有網友說,司法腐敗是最讓百姓無法容忍的,探本溯源在路上。今年3月,郭某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發生后,對于暴露出的郭某思犯罪前科及服刑期間多次被減刑情況,北京市委高度重視,北京市委政法委直接督辦,推動辦案單位依法從嚴從快辦理。可以說,主動辦、從快辦、從嚴辦,這一調查過程釋放出強烈信號:法律正義不容挑戰,司法公正不容褻瀆。
在為北京市相關部門點贊的同時,我們更應該反思: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這一剛柔相濟、激勵罪犯積極悔過自新的政策,為何被“鉆空子”了?如何破解減刑亂象的難題?如何遏制住“高墻腐敗”?
減刑作為一種善意的制度設計沒有問題,但是把減刑作為逃脫法律懲戒的工具、作為逍遙法外的掩護,就是大錯特錯了。一段時間以來,由于刑罰執行透明度低等原因,減刑隨意、過濫甚至無視法律規定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司法的公平性和權威性,倍受詬病。法律既懲前毖后又治病救人,但不能讓那些所謂“有錢的”“有權的”“有關系的”違法犯罪分子抱有可以踐踏法律的幻想。采取雷霆手段,拿出切實行動,堵住減刑的“后門”,才能讓司法腐敗無處可藏、讓公平正義沐浴陽光。
制度,既要不斷完善,更要重在執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強化監督制度。近年來,全國各地多次開展減刑、假釋清查活動,取得一定成效。繼續確保公開透明、避免再出現“花式贖身”現象,就要從織密制度之籠著手。如,更加全面詳細地公開裁定文書,監獄管理接受社會監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要聽證在前……只有讓司法信息公開、司法程序規范,才能壓縮暗箱操作的空間,在制度完善的軌道上確保法治昌明。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是一句空話,而應更具分量。以郭某思減刑案為警醒,各級司法機關務必吸取教訓、主動自查,讓踐踏司法尊嚴的案件不再出現,讓司法正義的天空更加澄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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