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三評"種草筆記"之三:要杜絕帶貨變"帶禍"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平臺借“種草”東風積攢了過億用戶、過億月活,從中賺得盆滿缽滿。殊不知,剝開“種草”如火如荼的表象,內里是泥沙俱下的亂象。“種草”無所不在,翻車也形式多樣:產品功效夸大、場景過度美顏、刷量刷粉數據注水、代寫軟文編造體驗,有的甚至制假售假、售賣違禁品……“帶貨”淪為“帶禍”,既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和信任,也會折損內容分享平臺和分享經濟的美好前景。規范“種草帶貨”勢在必行!
“種草帶貨”,究其本質是一種注意力經濟,但同時也是口碑經濟。名人網紅自帶光環,素人分享充滿真誠,皆能為產品帶來“加持”,但“種草帶貨”不是一錘子買賣,一次圈粉后還得考慮長遠發展。當真誠分享的人設崩塌,假“種草”時“吹”得越嗨,日后就會“摔”得越慘。這也提示這些帶貨人,不能只知“吃肉”不知“挨打”,要珍惜粉絲基礎和群眾信任,守住底線、愛惜羽毛。
防止“種草”念歪經、走歪路,僅靠帶貨人自覺還遠遠不夠。鏟除假“種草”,亟需真監管。規范“種草帶貨”發展,需要多方協作形成合力。
誠然,“種草帶貨”方興未艾,目前尚無專門性的法律法規。但“種草帶貨”絕不是法外之地,從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約束平臺和商家行為,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再到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形成了一套層級分明的法律框架。未來,還需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厘清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并明確罰則,嚴打虛假“種草”。
出現問題不可怕,任何新業態新模式都會存在類似階段,重要的是管理不能缺位。上一個全民關注的風口電商直播,2020年7月正式實行《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這是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的,以行業內社團標準對電商直播進行規范。對“種草帶貨”來說也是一樣,在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前,行業協會要積極主動發揮主觀能動性制定相應規范,把規矩先立起來。
莫讓“帶貨”變“帶禍”,還得抓住平臺這個“牛鼻子”。用戶信任平臺是因為有其信用背書,平臺也從用戶青睞中獲得流量紅利。從這個層面來說,規范“種草帶貨”,平臺責無旁貸。行業生態治理任重道遠,隱秘的角落尚需被一一滌清,“種草”平臺的管理既得有態度,又得有速度,還得有力度。態度是指平臺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互聯網技術優勢,在打擊虛假“種草”方面有更大作為;速度則是平臺管理要跟上行業發展,不能只會事后亡羊補牢,還得完善事前嚴格準入、事中動態引導,及時發現并解決新問題;力度則是要一查到底、形成懲罰機制,切實提高其違規成本。三“度”合一,方能壓實平臺責任,織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網。
發展至今,互聯網不僅是現實生活的新舞臺、經濟發展的新空間,也重塑了社會治理的新格局。直播電商也好,“種草帶貨”也罷,引導和監管從來都不是要限制其發展,而是為了平臺更健康有序,行業能持續向好。唯有多方齊發力、共出手,才能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生態,才能讓互聯網的土壤上開出更多惠民利民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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