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解決“假”問題,保險業才能“真保險”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5月銀保監全系統共披露涉及保險業罰單204張,涉及金額2178.61萬元。此外,有4家銀行機構及3位負責人因保險業務銷售規范問題收到罰單,涉及金額353.9萬元。數據表明,銀保監會對保險業的監管力度始終如一,嚴監管糾偏毫不手軟。但從被罰原因看,“假”問題仍是保險業痼疾,也嚴重瓦解著人們對保險業的信任。
拉長鏡頭看,近年來監管層狠抓保險業內控問題,“打假”始終是罰單中的關鍵詞。2021年保險業嚴監管震懾力度加大,罰單數量、罰單金額雙雙攀升,其中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痼疾占據被罰原因“榜首”。 2022年5月保險業所收罰單中,有48張內容涉及“假”字,具體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資料、發布虛假廣告等,涉及金額共計553.81萬元,占總金額比重超過1/4。
為何“假”問題屢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隨著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展業模式不斷增加,保險公司自身銷售隊伍、合作伙伴數量不斷壯大,在龐雜的人員隊伍、機構組織之中,一些機構、一些人員防范風險意識薄弱,責任管控不到位。此外,無序競爭、“唯規模論”及不合理考核等,也導致行業亂象頻出。
誠信及消費者的信任是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透過不斷加碼的處罰舉措也不難看出,保險機構違規成本越來越高。治愈造假“痼疾”,既是對消費者利益的保障,更是對保險行業自身的保護。
解決“假”問題,需多方共筑合規經營防線。首先,保險機構必須拿出刀刃向內的勇氣和自我革命的精神,著力改造被“假”污染的“土壤環境”。要樹立合規經營的理念,保險行業是服務行業而不是單純的銷售行業,保險機構立身之本是對客戶的承諾,必須重信守諾,樹立風清氣正的行業生態。要持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的管理體系;運用科技手段,加強培訓監督,增強業務流程管控;建立對違法違規相關主體的問責機制等。
其次,監管要繼續嚴打保險市場亂象,全方位編織制度之網。近年來,我國對保險業呈現出明顯的嚴監管態勢,以對相關主體開出保險罰單為重要監管手段,撤職、禁業、停薪猶如利劍高懸在保險機構頭頂,起到了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良好效果。接下來,還要不斷完善科學的、合理的監管規則,強化監管檢查,并嚴格執法。力爭形成市場準入監管、公司治理監管、內部控制監管、保險交易行為監管等相結合的全鏈條監管。還需與時俱進,根據行業與市場的發展及時修訂監管規則,更好護航保險業合規經營、健康發展。
目前,從“體量”上看我國已經是保險大國,但從“質量”上來說,保險行業要做大做強仍有很長的路要走。綜合施策,根治“假”問題泛濫這類 “慢性病”,保險業才能真正贏得公眾信任,贏得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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