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課間十分鐘要“有得玩”還要“玩得好”
孩子們走不進操場,不能在走道里停留,甚至在教室里也只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這是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中華職教社副主任李國華近年來在工作和生活中觀察到的現象。近年來,一些地方中小學生課間“圈養”現象突出。
對于孩子來說,結交小伙伴的意義不僅僅在于一起玩耍,同時也是滿足情感需求、培養社會交往能力的重要方式。不過,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孩子們結交小伙伴的渠道正在變得日益狹窄。一方面,孩子們很難在小區內找到年齡相當、興趣相符的小伙伴;另一方面,即使在學校里,孩子們也很難在教室之外跟同學展開進一步交往——不僅沒時間,而且沒地點。
不可否認,近年來,有些學校的課間十分鐘已經變成了課間“圈養”,孩子們不能去操場,不能上下樓,甚至不能出教室。課間十分鐘本是屬于孩子們的休閑娛樂時間,當課間十分鐘消失不見,孩子們失去的豈止是社交?
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就共同印發《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其中明確指出,學校不得為防止發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課間活動、體育活動和其他社會實踐活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進一步規定: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盡管社會各界一直呼吁“把課間十分鐘還給學生”,課間“圈養”現象依然大面積存在,其中原因何在?許多學校基于安全考慮,生怕學生在校有個磕碰,甚至可能面臨賠償和問責追究。不少學校和老師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一刀切”是最穩妥保險的做法。體育鍛煉、嬉戲打鬧,是孩子們的天性,也是學校必須承擔的責任。怕出事,怕擔責,就把學生“圈養”,確實省時省力,但不是一個教育者和學校應有的擔當。無論是學校、老師、家長還是教育相關部門,只有從根本上意識到,才能做出實實在在的改變。
要想把課間十分鐘真正還給孩子,首先就要明確學校的責任邊界。為此,李國華委員建議,進一步細化規則,明確學校在盡到了教育管理責任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的相關責任。以更加完善的法律細則,厘清校園安全事故的責任邊界,可以打消學校的安全顧慮,不吝于將課余時間交給孩子。不能本著“誰鬧誰有理”一味遷就家長,苛責學校和老師,而應認真調查還原真相,公平判定責任。
此外,可以優化校方責任險的保險規則,或者出臺更多覆蓋課間活動的保險種類。讓學生在受到損害后能及時得到賠償,以此減輕各方經濟壓力,緩解學校和老師擔心擔責的恐慌情緒。
值得一提的是,明確了各方責任之后,學校不僅應該建立健全校園安全保護機制,為課間十分鐘保駕護航,而且有必要開拓思路、豐富載體,為孩子們盡情“撒歡”創造更多的條件。畢竟,讓孩子們“有得玩”只是第一步,讓他們“玩得好”才是課間十分鐘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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