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制度要動力、要長效(評論員觀察)
——生態保護補償的實踐與思考②
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讓保護者、貢獻者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仍需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各方面制度的相互配合、有機聚合
齊心協力抓落實、馳而不息勇探索,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生態環境治理效能
“消失20多年的鰻鱺回來啦!”前不久,在赤水河,中國科學院科研人員再次監測到珍稀魚類鰻鱺的身影。除了鰻鱺,紅唇薄鰍等近年來也重新在赤水河現身。這背后,得益于生態保護制度的實施。
赤水河是長江上游的支流,流經云貴川三省的昭通、畢節、遵義、瀘州四市。因過度捕撈、污水直排等,赤水河生態一度遭到嚴重破壞。以赤水河上游的二級支流苦豬河為例,河邊一些村莊的村民此前沒有護河意識,長期隨手把垃圾傾倒在河里。此外,各地環保政策、執法監管尺度、資金投入不一致,形成分河而治、上中下游“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局面,影響了赤水河保護的成效。
2018年,三省簽訂補償協議,建立跨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21年,三個省份的省人大常委會同步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赤水河流域共同保護的決定和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各項制度共同發力,協同保護、聯合執法成為常態,起到了“1+1+1>3”的效果。一河“赤水”、兩岸青山、三省共護,赤水河一年更比一年清,印證了“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的道理。
制度管根本、管長遠。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立健全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真正讓保護者、貢獻者得到實惠。”《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把過去一些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制度的形式提煉出來,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標志著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進入法治化新階段,有利于讓生態保護主體吃下“定心丸”,全力守護青山綠水。
建設生態文明,應向制度要動力、要長效。在福建廈門,筼筜湖從“臭水湖”變為“城市綠肺”“城市會客廳”,離不開《廈門市筼筜湖區管理辦法》《廈門經濟特區筼筜湖區保護辦法》等制度機制的保障。在江蘇南京,浦口區橋林街道的長江岸線一度嗆得人睜不開眼。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并實施《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條例》,催生了從“生產岸線”到“生態岸線”的蝶變。昌景黃高鐵穿越長江江豚繁殖地鄱陽湖,建設過程中,各施工單位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所有的泥漿、渣土、污水全部外運,人們在施工現場也能看到江豚嬉戲。
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讓保護者、貢獻者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仍需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各方面制度的相互配合、有機聚合。目前,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截至2023年底,累計成交額約320億元。現階段,中央財政投入仍是生態保護補償最主要資金來源。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方式,必須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發揮市場機制在生態保護補償中的作用,健全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碳匯權益等交易機制,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更好激勵各類主體履行生態保護職責。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經搭建起來,齊心協力抓落實、馳而不息勇探索,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必能進一步擦亮綠水青山的底色,提升金山銀山的成色。
《 人民日報 》( 2024年06月04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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