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50批次貴金屬首飾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兩成。周大生、中國金店、中國黃金等多個品牌上榜,主要存在質量偏差、貴金屬純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其中,周大生明顯存在缺斤短兩問題。
調查中一款“足金1.88克”的掛墜,產品質量比標識質量少了0.08克。根據±0.01的質控標準,顯然嚴重不達標。對此,周大生的回應是,這個產品是從外面采購的,而且陳列時間過長,店員拿去清洗拋光后,導致產生了一定質量損耗。
先說不是自己產的,又說質量被洗掉了,周大生的種種狡辯,大抵就是想說,“我不知情,這事跟我沒關系”。但對消費者來說,顯然誠意不足,且越抹越黑。
首先,品牌企業的辯解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不管是采購的,還是自產的,都是以企業的名義賣的,消費者也是沖著周大生的牌子買的。因此,售賣的首飾貨不對板,企業對此負有絕對責任。
其次,清洗影響貴金屬首飾重量是有可能的,但還裝作沒事賣就不對了。為什么不重新稱重呢?為何不更新價格呢?從最基本的法律責任來講,這是違反合同約定,如果是明知故犯的話,涉嫌消費欺詐,需要三倍賠償。
事實上,在缺斤短兩方面,周大生早就有先例。早在2013年的“3·15”晚會上,央視記者曝光周大生產品黃金摻假。彼時,周大生方面出面道歉,稱將嚴格把關,讓消費者放心。如今,問題何以再次出現?
知名品牌的建立不容易,但毀掉卻在須臾之間。出了問題,最好的方式是承認問題、整改問題。如果只知道“嘴硬”,拒不整改,這不是蒙人嗎?對此,消費者不會買賬,管理部門也要抓住機會整頓,讓違法者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