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企業要當好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人
近日,中消協發布“五一”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特斯拉、露露樂蒙(Lululemon)關聯公司露露樂蒙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企業被點名批評。繼“3·15”期間一系列消費亂象與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后,消費維權問題再次引發熱議。
企業與消費者不是天生的矛盾對立體,而是相伴相依、共生共存的利益共同體。所以,企業尤其是知名企業,應秉持共贏思維,對自身高標準、嚴要求,當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
維護消費者權益是企業對消費者負責任的集中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等9項權利。向消費者提供可靠的產品,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使消費者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自由地選擇產品,是企業應盡的義務。然而據中消協統計,僅在4月30日至5月5日共計6天監測期內,就收集到“五一”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9854873條,日均信息量約164萬條,數字可謂觸目驚心。從露露樂蒙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因以次充好被罰,特斯拉屏幕深夜自動播放驚悚音頻等典型案例不難看出,不尊重消費者,對消費者嚴重不負責的企業不在少數。
維護消費者權益是企業與消費者雙贏的現實需求。企業通過為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而獲取利潤,確保商品質優價廉、安全、舒適、耐用,能滿足消費者物質和精神需求是企業的本分。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質優價廉,滿足了消費者的愿望和需求,企業銷售額上升必然帶來利潤增加;如果企業產品質量把關不嚴,市場宣傳坑蒙拐騙,靠損害消費者來牟利,企業也終究難以持續發展。從某種角度來講,企業的責任感是最好的品牌,會倒逼自己更加努力地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產品性價比,做好售后服務,讓消費者滿意,進而為自己贏得更加光明的發展前景。
當然,保障消費者權益這種與千家萬戶利益攸關的大事,不能僅靠企業的“良心”和自律。首先,有關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發揮監管威力。歷次曝光的違規案例中,不乏知名品牌,不乏屢教不改者。因此,對那些踐踏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堅持露頭就打、迎頭猛擊。其次,可以發揮消協組織社會化平臺的優勢,動員社會各方參與,加大消協組織的侵權舉報、糾紛調解、公益訴訟等工作力度。此外,用好用足媒體的社會監督力量,設立專門舉報平臺,廣泛動員街坊鄰里、社區網格、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幫助消費者提高消費維權意識……都是有益的補充形式。形成全社會監督震懾氛圍,才能讓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無處藏身。
作為企業,則應時刻銘記,經營者的首要責任是保護消費者。唯有切實擔負起消費維權的主體責任,才能實現企業與客戶的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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